佛山市品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了6个独创商标全部被驳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会提起复审请求,结果再次被驳回,驳回原因全部一致,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商标图
▲6个驳回复审决定书
以其中一个文书为例:
关于第31139124号“嚎渴”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佛山市品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1139124号“嚎渴”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独创,具有特殊的设计含义,寓意深刻,用作商标不易产生不良影响。申请商标经宣传推广已与申请人建立唯一对应关系,未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店面及产品图片复印件。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嚎”“渴”二字笔画存在明显的不规范之处,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合议组成员:高尚
龚玉杰
袁靖涵
2019年08月19日
商评字[2019]第0000057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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