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备案

2019-06-03 2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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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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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关备案须知 海关备案所需资料 海关备案流程 海关备案条件
海关备案须知

1、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目的:

海关查验进出口货物时,根据备案情况确定货物是否有侵权嫌疑,海关总署是全国海关的最高领导机关,在总署备案后,总署可将备案数据传送到全国各海关,从而全面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保护范围:

经有国家政府部门核准授予的商标专用权、专利专用权、著作权均属海关备案保护范围

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需要的时间:

《条例》对总署审查备案申请规定了期限,即海关总署应当自全部申请文件收齐之日起30日内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准予备案的,发给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不予备案的,海关总署应书面通知权利人并说明理由。

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有效期:

根据《条例》规定,备案自海关总署签发《备案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但自备案生效之日起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期不足7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期为准。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续展。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著作权的有效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备案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申请人为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2、权利证明文件;

申请商标备案: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发生变更、转让、续展情况的还要提供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

申请专利备案:

专利证书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要提供外观设计专利公告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上述专利授权自公告之日起已超过 1 年的,还必须提交申请前6 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

申请著作权备案:

提供登记机关签发的著作权自愿登记证明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章),著作权登记机关认证的作品照片;

3、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或样品;

4、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海关备案流程


1、注册为系统用户。

登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注册为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进行注册,填写必要的用户信息,以获取用户授权。注册成功后系统会以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

2、录入备案申请数据。

注册用户登录备案系统后,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有关图片。

3、缴纳备案费。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将备案费(每项备案800元)汇入海关总署账户。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权利授权号或备案申请编号。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备案费账户:账号:0200000709014407044;开户行:北京市工行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帐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4、提交纸面申请。

将已录入的备案申请数据打印成纸面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或代理人印章,连同其他相关材料邮递至海关总署。海关总署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

5、获得核准备案信息。

申请人提交纸面申请后,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海关总署审核其申请的情况。海关总署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海关总署核准或者驳回备案申请,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海关总署驳回备案申请的,申请人提交的纸面材料不再退还。

6、实施主动保护。

自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10年有效期内,海关一旦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随时可能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以便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海关备案条件



可申请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2、取得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延伸至我国的注册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5、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这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