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卡佈”和“DEKALB”被駁迴案

2019-06-09 20:53:00
intipo
原創
1012

 一、主要案情  美國迪卡佈農業研究公司於商品分類錶第78類的在豬和雜交豬申請註冊的迪卡佈和DEKALB兩商標,被商標局駁迴後不服,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  商標局駁迴理由:迪卡佈和DEKALB兩商標圖欄中是豬的圖形,採用瞭本商品通用圖形,不予註冊。  申請人要求複審理由:盡管在"DEKALB"一詞上畵有一頭豬的圖形,但這箇由文字和圖形組閤而成的商標仍具有一定的显著性。豬圖形本身可能會對本商品起到暗示作用,然而無論是單箇豬圖形還是該圖形與文字的組閤均不會使該商標缺乏显著性。

  二、處理結果  商標評審委員會經過複審認爲,紛要求複審的理由,不能成立,再予駁迴。

  三、評析  迪卡佈和DEKALB兩商標畵的一頭豬,又使用在豬和雜交豬商品上,是一定會起到顯示本商品的作用。而不是"可能會"對商品起到"暗示"作用。這樣就構成瞭使用本商品通用名稱成爲商標的作爲。依《商標法》第8條第(5)款規定,該商標是不能被註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