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批程序簡述

2019-06-09 21:55:00
intipo
原創
2241

依據專利法,髮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佈、實審以及授權五箇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佈和實質審查,所以隻有三箇階段。

1.專利申請受理階段

本階段的工作已作詳細説明

2.初步審查階段

專利申請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審階段。髮明專利申請在初審前首先要進行保密審查,需要保密的應按保密程序處理。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初審以前還應當給申請人留齣3箇月主動修改申請的時間。

初步審查是指審查專利申請是否具備專利法第二十六條或者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這些文件是否符閤規定的格式;併審查下列各項:

(一)髮明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或者不符閤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明顯不符閤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第二條第一款、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的規定;

(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或者不符閤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明顯不符閤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第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

(三)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五條規定,或者不符閤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明顯不符閤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第二條第三款、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
專利局應當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補正;申請人期滿未答覆的,其申請視爲撤迴。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補正後,專利局仍然認爲不符閤前款所列各項規定的,該申請將被駁迴。

具體地説,在初審程序中要對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陷進行審查。主要包括審查申請內容①是否明顯違反國傢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礙公共利益;②是否明顯屬於不授予專利權的主題;③是否明顯缺乏技術內容而不能構成技術方案;④是否明顯缺乏單一性。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還要審查是否明顯與已經批準的專利相衕,是否明顯不是一箇新的技術方案或者新的設計。

初審中還要對申請文件齊備及其格式是否符閤要求進行審查,例如:①審查各種文件是否採用專利局製定的統一格式,申請的撰寫、錶格的填寫或附圖的畵法是否符閤實施細則和審查指南規定的要求;②應當提交的證明或附件是否齊備,是否具備法律效力;③説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或外觀設計圖或照片是否符閤齣版要求。此外,對外國申請人的資格,及申請手續也要進行審查。不閤格的,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或者陳述意見。逾期不答覆的申請將被視爲撤迴。經申請人答覆後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駁迴。髮明專利申請初審閤格的,將髮給初審閤格通知書。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審未髮現駁迴理由的,將直接進入授權程序,由於髮明還有後續程序,所以初審中對申請內容的審查要相對鬆一點。

3.髮明專利申請公佈階段

髮明專利申請從髮齣初審閤格通知書起就進入等待公佈階段。申請人請求提前公佈的,則申請立卽進入公佈準備程序。經過格式複核、編輯校對、計祘機處理、排版印刷,大約在3箇月後,在專利公報上公佈併齣版説明書單行本。沒有提前公佈請求的申請,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5箇月纔進入公佈準備程序;要求優先權的申請(包括外國優先權和本國優先權),從優先權日起滿15箇月進入公佈準備程序。申請進入公佈準備程序以後,申請人要求撤迴專利申請的,申請仍然會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佈。

申請公佈以後,申請人就穫得瞭臨時保護的權利,也就是説自申請公佈之日起,申請人就可要求實施其髮明的單位或者箇人支付費用。申請公佈以後,申請記載的內容就成爲現有技術的一部分。

申請人務必註意申請在專利公報上公佈時的公佈號和專利申請的申請號是兩箇不衕的繫列。

申請人在專利審批過程中曏專利局辦理各種手續時應當採用申請號,不要使用公佈號,因爲專利局的所有申請文檔都是按照申請號排列和管理的,提供申請號有利於快速找到要處理的申請,衕時因爲申請號帶有校驗位,萬一申請人提供的號碼有錯時容易及早髮現和處理。如果申請人提供的是公佈號,專利局必鬚通過對照錶查詢纔能找到要處理的申請,特彆是申請人提供的公佈號有錯時,一般在造成後果以前很難髮現。

4.髮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階段

髮明專利申請公佈以後,如果申請人已經辦妥瞭實審請求手續(提齣實質審查請求併已繳納瞭實質審查費2500元),申請將進入實審程序,專利局會髮給申請人“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如果申請人沒有辦妥實審請求手續,那麽專利局則等待申請人辦理實審請求手續;從申請日起滿三年,申請人未提齣實審請求的或者實審請求未生效的,申請卽被視爲撤迴。

進入實審程序的申請將按照進入實審程序的先後順序等待實審。在實審中,審查員將在檢索的基礎上對專利申請是否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以及專利法規定的其牠實質性條件進行全麵審查。經審查,認爲不符閤授權條件的,或者存在各種缺陷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答覆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期限是4箇月)。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未答覆的,申請被視爲撤迴。經至少一次答覆或修改後,申請仍不符閤要求的,予以駁迴。由於實審的複雜性,審查週期一般要1年或更長時間。

髮明專利申請在實質審查中未髮現駁迴理由的,或者經申請人修改和陳述意見後消除瞭缺陷的,審查員將製作授權通知書,申請按規定進入授權準備階段。

5.授權階段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髮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髮現駁迴理由的,由審查員製作授權通知書,申請進入授權登記準備。經授權形式審查人員對授權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進行複核,對專利申請的著録項目進行校對、修改確認無誤以後,專利局髮齣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

申請人接到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以後,應當在2箇月之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時應繳納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印花稅和當年年費。髮明申請人應當一併繳納各年度的申請維持費,授權當年的不包在內。期滿未繳納費用的,視爲未辦理登記手序。

在期限內辦理瞭登記手續併繳納瞭規定費用的,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頒髮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記録,併在專利公報上公告。專利權自專利公告之日起生效。

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或者逾期辦理的,視爲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