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耐剋圖形”商標專用權案件

2019-06-09 20:57:00
int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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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江市華珠鞋業有限公司,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擅自生産標有“耐剋圖形”商標的運動鞋11,040雙,非法經營額達188,112元。

     經查,使用在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第25類鞋商品上的“耐剋圖形”商標,是耐剋國際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該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晉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爲,當事人的行爲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齣如下處罰:

    1、責令立卽停止侵權行爲;
    2、沒收、銷譭侵權運動鞋11,040雙;
    3、罰款人民幣5.7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