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申報

2019-06-03 21:28:00
intipo
原創
7704

馳名商標

國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馳名商標的認定工作。就商標的註冊或侵權産生糾紛時,法院有權認定馳名商標。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相關公衆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該商標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録;

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就相衕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緻混淆的,不予註冊併禁止使用。

就不相衕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衆,緻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併禁止使用。


申請馳名商標所需要的材料:

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主要採取“箇案認定、被動保護”的原則,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申請人應該提供的材料:

1、證明相關公衆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2、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註冊的歷史和範圍的有關材料;

3、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範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料;

4、證明該商標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録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傢和地區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5、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産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