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轉”商標不可能穫準註冊

2019-06-09 20:51:00
intipo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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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0日,自然人黃某某在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第10類“避孕套”、“子宮帽”、“人造乳房”等商品上申請註冊“二人轉”商標。

我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8)項明確規定,對於“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爲商標使用。也就是説,對於“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閤,不僅不得作爲商標穫得註冊,而且不得作爲商標使用。

商標局權威人士指齣,“二人轉”是髮源併流行於我國東北地區的一種藝術形式,在我國東北地區乃至全國都有著廣泛的影響。黃某某在“避孕套”、“子宮帽”、“人造乳房”等商品上申請註冊“二人轉”商標,易對“二人轉”藝術形式造成不良影響,違反瞭《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8)項的規定,不可能穫準註冊。